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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科技创新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2)

2021年,国际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伙伴25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60家,与港澳共建协同创新平台10个。

2.主要任务。

拓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拓展与重点创新大国、关键创新小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的创新合作。支撑国际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来穗设立机构。支撑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海外基金、孵化器和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提升广州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位势。促进跨国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发展,更好发挥中介机构在引智引技引才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外办,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深化与港澳地区交流合作。健全穗港澳科技合作联络协调机制,探索实施促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流通的政策举措。面向港澳开放市科技计划,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独立申报市科技计划。协同推进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与港澳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构建完善跨境产学研合作机制。在南沙探索成立粤港澳科技合作特区,打造内地与港澳规则相互衔接的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港澳办,南沙区政府) 加强与珠三角及内地城市协同合作。主动加强与深圳的科技创新合作,构建更高层次更加紧密的创新合作模式,共同打造科技创新强省核心引擎。依托白云湖数字科技城等创新平台,规划建设广佛科技创新产业示范区,增强广佛强强联合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园区共建、产业转移、协同创新、资源共享等方式,辐射周边并深化与内地城市的协同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白云区政府)

(八)高水平创新人才集聚行动。

1.工作目标。

拓宽招才引智渠道,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人才制度改革,构筑具有高度竞争力、辐射力、引领力的全球创新人才战略高地。到2021年末,力争引进培养6个国际顶尖战略科学家团队,打造60个青年众创空间,留学归国人员累计9万人。

2019年,引进培养2个国际顶尖战略科学家团队,打造20个青年众创空间,留学归国人员累计8万人。

2020年,累计引进培养4个国际顶尖战略科学家团队,打造40个青年众创空间,留学归国人员累计8.5万人。

2021年,累计引进培养6个国际顶尖战略科学家团队,打造60个青年众创空间,留学归国人员累计9万人。

2.主要任务。

加快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实施“广聚英才计划”,办好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等重大引智平台,率先实施更优人才永久居留政策,先行先试技术移民制度,发挥“人才绿卡”聚才效应,加快集聚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加快推进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抓紧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妥善解决符合条件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在居住、落户、医疗、子女教育、保险、融资等方面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教育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南沙区政府)

优化创新人才结构和布局。优化人才项目支撑结构和总体布局,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人才支撑,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一线科技人才、企业科技人才的倾斜。建立梯次人才培育架构,抓好青年人才培养,支撑有能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承担重要任务。依托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打造 “青年创新成果广州交流会”,为海内外青年创新人才在穗发展提供人才、技术、项目、资本“一站式”对接平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

推动人才制度改革。建立多元化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组建市高端创新人才举荐委员会。创新职称评定机制,开辟突出贡献人才、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健全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优秀博士和博士后,可根据市场标准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支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科技型企业从事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兼职,也可在岗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转化所得净收入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奖励给个人(团队)。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探索实施顶尖人才“全权负责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

三、建设科技创新强市主要保障

(一)强化创新政策保障。

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转变科技行政部门管理职能,探索建立既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又适合市场规律的科技管理机制。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结果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精简优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研究制定创新绩效评价及考核机制,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强化对科技创新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撑,注重创新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推进《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促进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倡导良好学风,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良好学术环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强化科技金融联动保障。

集聚风投创投资本。落实国家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我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落地。充分发挥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探索我市国有资本市场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我市政府基金在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基金“募投管退”等方面的措施。推进风投大厦、新三板大厦、创投小镇、基金小镇、财富小镇等功能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资委,各区政府)

加大科技信贷支撑。逐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提高合作银行和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的风险容忍度。推动建立投贷联动机制,鼓励创业投资类企业与银行进行信息共享。推动银行创新科技信贷产品,为轻资产的科技企业提供低门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充分发挥科技保险作用,促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完善常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

积极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利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募集发展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我市企业登陆上交所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服务机制。建立支撑科技企业重组并购机制,鼓励企业通过重组并购做大做强。深度挖掘我市已有的广州航运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常识产权交易中心等资本市场平台资源,推动科技金融发展。(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三)强化创新学问生态保障。

加强常识产权保护。拓宽常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工作机制,缩短行政案件受理期限。不断创新展会常识产权保护工作模式,成立广州展会常识产权保护机构。构建完善的维权援助体系,建立常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一站式” 服务平台。创新电子商务常识产权监管模式,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培育电商常识产权保护试点企业和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广州常识产权法院、市委宣传部)

大力弘扬创新学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培育“敢为人先、敢冒风险、敢争一流、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学问。举办《财富》全球科技论坛、小蛮腰科技大会、官洲国际生物论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等高端会议活动,打造广州创新创业品牌活动,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科学普及,弘扬科学精神,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办好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广州科技活动周,提升广州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讲好广州科技创新故事,打造广州创新城市形象品牌与创新名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黄埔区政府)

(四)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加强党对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领导,充分发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组织协调统筹,全面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要紧密协作,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大力推动各项任务部署和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好媒体在科技创新宣传方面的重要载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让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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