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9com拉丝维加斯

赛辰联系方式
中检赛辰logo
3499com拉丝维加斯 >行业动态 > 科技交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7)

  3.树立有利于促进潜心致研的科研作风。

  加强作风学风、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建立健全科研信用分类评价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营造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生态,推动科学精神和科研诚信真正内化为科研人员的行为准则和精神追求。不断提升创新人才政治能力,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厚植深厚的家国情怀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推进创新人才国际化。

  1.深化创新人才交流合作。

  坚持科技人才“引进来”“走出去”并重,构建开放式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高标准建设中新广州常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加快建设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健全薪酬福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营造融通港澳、接轨国际的人才发展环境。积极建设国际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基地,推进大湾区科学论坛永久会址建设。发挥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等国际化引智平台作用,依托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打造“青年创新成果广州交流会”,推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开展创新人才交流。

  2.打造具备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

  依托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等,全面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能引领产业创新变革的现代化国际化企业家队伍。发挥企业家把握创新方向、凝聚人才、筹措资金等方面重要作用,激励企业家不断打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培育新业态、创造新模式,推动与世界各国企业家交流合作、同台竞争,展现创新风貌,有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3.提升外国人才管理服务水平。

  提升外国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建立互联共享、高效便捷的外国人才管理服务体系。优化人才绿卡制度,探索实施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穗创新创业制度,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化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证件提供便利,推进持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享受国民待遇落实工作。探索技术移民试点,推进外国人才“一站式”服务,提供入境签证、永久居留、科技研发、子女入学、外汇使用、医疗保障等便利措施和绿色通道服务。

  九、优化创新生态,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环境

  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符合科研规律的政策环境,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支撑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优化“创、投、贷、融”科技金融生态圈,携手港澳扩展国际科技合作空间,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营造极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一)建设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

  1.优化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

  贯彻实施《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落实国家、省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立地方性法规和落实政策协调推进的良性机制。围绕创新发展规律配置相应政策,不断完善“1+5+N”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建立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基础。加强政策前瞻研究和协调审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评估体系,对政策措施实行动态调整优化,及时开展科技创新政策立、改、废。

  2.改革完善科研管理机制。

  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三评”改革,推动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按照“责权利一致”原则,进一步完善下放管理自主权,推动科研项目管理简化优化,加快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扩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在更大范围深化“包干制”和“负面清单”试点。完善团队遴选机制,探索推行多元化项目管理模式,优化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对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类项目,建立市场导向的项目形成机制,深入探索“揭榜挂帅”“赛马”等创新机制,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健全科研资源统筹配置机制,加强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整合财政科研投入体制,重点投向战略性关键领域,改变部门分割、小而散的状态。

  3.深化新型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构建完善新型的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对重点研究机构探索实施“一院(所)一策”,试行更加灵活的编制、岗位和薪酬等管理制度,并给予长期稳定支撑。进一步扩大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在科研活动中的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编制使用、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建设项目审批等自主权。建立基于使命和创新绩效的新型科研机构评价考核体系,根据科研活动性质实施分类评价制度,健全保护创新的容错机制。

  4.构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

  (二)深化开放合作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1.共建广深港和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

  着力推动“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主动对接、主动支撑、主动服务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州创新合作区,支撑以南沙科学城为主要承载区共建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进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中新广州常识城、广州科学城、天河智慧城、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科技创新城与光明科学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中山翠亨新区、珠海西部生态新区以及横琴、前海合作区等对接合作,汇聚粤港澳大湾区高端创新要素并在广州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建好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落实广深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携手共建省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发挥广佛极点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共建广佛科技金融合作示范区。

  2.构建区域协同创新新格局。

  强化广州在珠三角城市群中战略支点作用和发展优势,加强穗莞、穗珠科技创新合作,共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构建广佛肇清云韶创新创业生态圈,带动珠江东西两岸城市产业对接,引领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加强与国内先进城市区域创新交流合作,推动与齐齐哈尔、赣州、兰州、南昌、海口、三亚等地在科技信息资源与专家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交流,形成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3.推动穗港澳科技创新联动发展。

  以横琴、前海等重大平台建设为契机,探索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穗港澳科技合作机制,着力突破穗港澳三地制度层面的制约和障碍,推动形成创新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人员交流顺通的穗港澳科技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全力打造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创新粤港深度合作园开发建设合作模式。积极推动粤港澳产学研协同发展,加强与港澳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开展前沿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大力推动穗港智造合作区、穗港科技合作园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优势作用支撑港澳青年来穗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支撑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厂、广州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流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地。

重大工程10穗港澳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工程

推动穗港澳科技协同发展,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集聚成势、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形成与港澳创新资源融通共享的有效示范。

1.进一步推动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推动市科技计划项目进一步向港澳开放,深化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加快推动科研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加强对跨境财政科研资金的使用监管。

2.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和生物样品通关便利。简化科研设备、科研样本样品进出口等手续,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科技研发设备入境免征关税并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充分发挥华南生物材料出入境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依法支撑用于粤港澳合作研究的相关生物物质资源跨境到港澳使用。

3.推动大型科学设施和科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面向港澳有序开放共享在穗高校、科研机构所属实验室,推动建立大湾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使用机制。打通穗港澳科技创新信息互通渠道,推动穗港澳区域内科技咨询专家、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科技服务机构等科技信息共享。

4.创新穗港澳三地人才自由流动机制。加快在技术移民、外籍人才出入境、永久居留、就医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优化内地科研人员赴港澳商务签注管理,积极推动简化我市科研人员因公赴港澳审批和签注办理手续,为科研人员出入境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5.大力推进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支撑粤港澳光电磁功能材料联合实验室、粤港澳离散制造智能化联合实验室、粤港澳呼吸系统传染病联合实验室、粤港慢性肾病免疫与遗传研究联合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污染过程与控制联合实验室、粤港澳环境质量协同创新联合实验室、粤港量子物质联合实验室、粤港RNA医学联合实验室、粤港澳中医药与免疫疾病研究联合实验室、粤港澳污染物暴露与健康联合实验室等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发展,支撑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等与港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协同港澳力量,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4.深度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加强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城市多层次科技交流合作,深化“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支撑我市创新主体参与由我国发起或参加的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推动中国—乌克兰材料连接与先进制造“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加快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中以生物产业孵化基地等高水平国际研发平台建设。发挥广州驻国外办事处作用,对接当地创新资源,吸引当地科技成果来穗转化产业化,推动符合广州功能定位的国际高端创新机构、研发中心等来穗落户。

  (三)提升科技金融支撑服务能力。

  1.全面激发科技创新创业活力。

  扩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规模,搭建大赛专有系统,自主开展大赛,增设龙头企业专业赛和引资引智专业赛。依托大赛探索“以投代评”与“以赛代评”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创新,将符合条件的获得风投创投机构投资的参赛科技企业直接纳入广州赛区决赛,更好地发掘培育科技企业。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创投峰会、广州创投周、广州科技金融服务周等活动,搭建科技企业与资本对接平台。

  2.完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

  建立覆盖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以及并购重组等全生命周期的风投创投基金体系,将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调整为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运营。围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项目等,探索利用市级财政科技经费开展天使股权直接投资。鼓励龙头科技企业等社会资本围绕重点产业领域设立细分行业子基金。培育引进一批行业影响力强的创投风投机构,鼓励在穗机构与港澳资本联合成立创投基金。

  3.强化科技信贷支撑作用。

  优化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运作机制,引导和鼓励银行增加科技信贷供给、适当降低资金池补偿门槛、扩大资金池覆盖面,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撑区级政府叠加市级科技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设立区级科技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形成市区联动协同效应。加强政银保合作,支撑银行机构有序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创新“科技立项贷”“科技人才贷”等科技信贷产品,鼓励保险企业创新科技保险险种,扩大科技保险范围,为科技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分担风险。

  4.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实施上市挂牌“科创领头羊”工程,联合上交所南方中心、深交所广州服务基地、新三板华南基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推动企业对接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新三板创新层、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争取5年内推动不少于60家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支撑科技企业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平台发行债券。强化企业上市工作协作机制,充实科技型后备企业上市挂牌数据库。

  5.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集成打造科技金融“智慧大脑”,搭建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体系,为科技企业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股权+债权”智能撮合匹配“一站式”服务。探索科技金融赋能孵化育成体系的“1+1”模式,深入开展科技金融工作站、科技金融特派员试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政策宣传、融资方案设计、项目诊断辅导、创新资源对接等定制化服务。探索通过科技金融服务券模式,引导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

  (四)加强科普与创新学问建设。

  1.打造全国科普工作标杆。

  以实施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和科技资源科普化、科普信息化提升、科普基础设施、基层科普能力提升、科普产业繁荣、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合作等6项重点工程为抓手,创新性开展科普工作,推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公民科学素质竞赛、科普讲解大赛、科技开放日、科普嘉年华、珠江科学大讲堂、院士专家校园行、科普游等科普活动多维广域覆盖,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广州科学馆,推动建设或申报认定一批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符合需求的科普基地。支撑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等领域科普专职人才队伍。

  2.大力推进创新学问建设。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广泛宣传科技工编辑勇于探索、献身科学的生动事迹,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参与创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办好大湾区科学论坛、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小蛮腰科技大会、《财富》全球科技论坛等高端创新活动,推动创新学问、创新精神、创新价值融入城市精神,营造“要创业到广州、要创新来广州”良好氛围。

  3.建设全球常识产权高地。

  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自主常识产权。强化常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建设中国(广州)常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与国际常识产权保护体系高标准创新规则衔接,深化中新广州常识城常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依托国家常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常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民利民的常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创新需求。支撑越秀、天河建设常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推动南沙自贸试验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常识产权服务高地。

  4.优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加强科技服务业主体培育,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来穗建设地区总部或设立分支机构。发挥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中国科技金融联盟等科技服务机构特色优势,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合作,着力提升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常识产权等服务水平。加快科技创新高端智库建设,深入开展重大战略、科学数据、科技情报研究等先导性、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科技决策和咨询制度。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推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紧密协作,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抓好责任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大创新投入。

  统筹资金投入与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资金支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围绕科技创新重点任务优先安排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构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健全评估机制。

  健全科技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细化落实规划目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健全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和绩效评估体系。

  (四)强化计划衔接。

  加强科技规划与科技计划的衔接,坚持将科技规划作为科技任务部署的重要依据。围绕科技创新全链条路径,优化“十四五”时期科技计划体系布局,结合科技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形成以科技规划为统领、科技计划为支撑的良好格局。

  (五)推动政策落地。

  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政策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推动配套政策或实施细则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和精准推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完善创新政策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引导督促和跟踪问效,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增强用地保障。

  通过“三旧”改造等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满足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前提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过专业机构或专家的充分论证,在规划编制时合理确定地块容积率,满足项目改造需求,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附件:名词说明

  附件

  名词说明

  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2018年10月,习大大总书记视察广东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学问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提供极限研究手段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

  “2+2+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第一个“2”指广州实验室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第二个“2”指人类细胞谱系大科学研究设施、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2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N”指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生物岛、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等4家省实验室,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广东空天科技研究院等多个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2+2+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是《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中“1+2+4+4+N”战略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简化表述。

QQ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1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扫码加客服微信

服务电话咨询

400-004-1069

服务营业时间

9:00-12:00,13:30-18:00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