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宝安区2021年重大项目计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升认识,高度重视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习大大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重要精神,深入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省、市相关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发挥重大项目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强大引擎作用,稳增长、促投资、补短板,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宝安区加快实现“携手助力前海共同打造国际化现代化城市新中心”“全力打造世界级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智创高地”“打造西协战略桥头堡,珠江口东西岸联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核心引擎”三项重大使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由一把手亲自抓,确保在建及新开工重大项目顺利完成年度计划投资任务、前期项目尽早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按照“数字化、表格化、责任化”的思路,按月分解年度计划投资,制定重大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目标分解表,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各前期项目单位要对项目前期关键环节进行分解,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限和责任单位,制定重大前期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甘特图,全力推动重大前期项目加快前期工作。
三、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各审批部门要落实审批工作责任,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加强与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引导项目单位做好报批报建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超前工作,主动服务,配合项目单位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保障项目建设的土地、水、电、通信、道路等配套设施。
四、按时填报项目进度
各项目建设单位须指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通过宝安区重大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203.91.37.91/,填报重大项目月报表(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请各有关单位主动与网站技术人员联系获取,具体方式详见附件2),及时、准确反映项目具体进展和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衔接、沟通,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五、加强项目督查督办
区发展和改革局要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相关事务的统筹协调服务,并会同区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及时检查、督促责任单位逐一落实工作措施,限期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定期通报重大项目进展和问题协调落实情况,并向区领导专题报告。对于重大项目完成情况严重滞后或重大项目协调事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5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昊29996525,黄文燕29996597)